Accounting3c (422)
在歐盟創辦公司的一種有吸引力的方式
消費者自行前往購買優惠中的產品時所產生的費用,包括意外費用。 國家當局封鎖了一家商人的網站,該商人將一種含有治療愛滋病毒的抗病毒藥物的藥物宣傳為「對抗冠狀病毒(Covid19)的唯一藥物」和「對抗冠狀病毒(Covid19)的唯一療法」。 ,儘管衛生當局已發布官方聲明稱該病毒尚無有效治療方法(247)。 國家法院維持了市政府對一家網路服務提供者處以罰款的決定,因為該提供者未能在其商業報價中披露其服務的全部價格,即網路費用和稅費 合格會計師 (216)。 登記公司 另一方面,在某些情況下,在適用第七條第(四)款的情況下,未能提供有關商家身分的資料可以被視為從當時的情況來看是顯而易見的。 然而,購買包含產品功能和價格的廣播廣告的邀請通常不被歸類為合約前資訊。 該法院還將計程車上的黃色「Taxi」和「Taxi Gothenburg」標誌歸類為比較性廣告,使消費者對競爭對手的區別標誌感到困惑。 這是因為另一位商人自 會計服務 1922 年以來一直在哥德堡地區提供計程車服務,並以「Taxi Gothenburg」字樣和黃色 (174) 為商標。 國家法院裁定,銷售非皮革家具並聲稱部分家具是由「紡織皮革」製成的,具有誤導性。 法院強調,一般消費者會假設這些家具含有皮革 (164)。 購買產品或訂閱服務後做出的許多購買後決策都可以被視為交易決策。
除此之外,套餐旅行指示規定了貿易商必須向旅行者提供的合約前信息,包括有關套餐中所含服務的具體信息以及套餐的總價格(含稅)以及所有附加費用(如適用),成本和其他費用一起。 根據該指令,貿易商還必須明確告知旅行者所提供的服務是否被視為旅行套餐或僅被視為一組保護級別較低的旅行服務,並且他們必須提供適用於相關概念的保護級別的信息具有標準化資訊。 如果意見領袖因推薦而獲得任何報酬,包括付款、折扣、合作協議、來自附屬連結的百分比收入、免費產品(包括主動提供的禮物)、旅行或活動邀請等,則視為存在商業元素。 在 Orange Polska 案的判決中,法院指出,在快遞員在場的情況下簽署合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視為第 eight 公司登記 條至第 9 條所禁止的侵略行為。 必須考慮交易者在給定情況下的行為,他對消費者施加的壓力嚴重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自由,使消費者處於不舒服的境地或擾亂了他對交易決策的思考。 因此,必須檢視一般消費者對產品的選擇或行為自由是否受到「顯著」損害。 合格會計師 《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19 條也禁止商家向消費者收取高於商家使用特定支付方式的實際成本的費用。 公司設立 這適用於與支付方式直接相關的所有費用,無論其如何呈現給消費者。 此外,由於意見領袖與其受眾之間的關係通常是基於信任和個人聯繫,因此他們的行為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構成第 8-9 條規定的侵略性商業行為。 如果意見領袖的主要目標受眾包括兒童和青少年等弱勢消費者,這一點尤其重要。
負責執行UTP指令的國家當局在與「雙重品質」相關的潛在誤導性執法實踐中進行的調查通常是根據歐盟食品法的要求,基於包裝上的產品成分資訊(187)。 設立公司 例如,在機動車輛貿易中,價格抵銷協定被視為標準做法。 經銷商購買消費者的二手車,消費者向經銷商購買另一輛車。 在這種情況下,商家的購買行為可以被視為消費者在交易的商業方面所給予的報酬的一部分。 法院就 Kirschstein 案中與商業慣例概念相關的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的範圍限制提供了指導。 登記工商 對於此類侵權行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3(3)條要求成員國確保可以處以罰款,最高罰款至少為貿易商年營業額的4%。 因此,成員國可以將最高罰款門檻設定為高於貿易商年營業額的 4%。 他們也可能選擇根據更大的基準來罰款,例如零售商的全球銷售額。 會計師事務所 同樣,他們可以將在消費者保護合作框架內採取一致行動的製裁範圍擴大到其他類型的侵權行為,例如國內侵權。 法院判例中提到的一些銷售協議的例子——即規範分配條件和方法的國家規定——如果與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商業行為有關並且旨在保護經濟利益,則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
此外,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如果此類虛假或誤導性資訊可能會誘導消費者,則可能會受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規定的禁止。 特定行為違反 TFEU 第 one 資金預算 hundred and one 台北的會計師 或 102 條這一事實並不自動意味著根據《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該行為也是不公平的(反之亦然)。 然而,在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評估商業行為的不公平性質時,如果可以認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第2款所載「專業謹慎」的一般規定,則必須考慮違反競爭規則。 法院審查了家樂福案(74) 中《誤導性和比較廣告指令》與《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之間的相互作用,該案涉及《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第7 條含義內的潛在誤導性比較廣告。 Dyson v BSH (24) 案的判決強調了與特定部門歐盟文書的資訊義務的相互作用。 該案件涉及吸塵器的標籤,以及缺乏有關測試條件的具體資訊(相關行業特定規則沒有要求)(25)是否可能構成誤導性遺漏。 法院確認,如果《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特定部門立法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這意味著在這種情況下,歐盟能源標籤不需要的資訊不能被視為“相關資訊”。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敘述(14)明確指出,完全協調並不妨礙成員國在國家法律中定義某些產品的主要特徵,如果邀請購買,這些特徵的失敗將被視為重大。 它也明確指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能違反歐盟法律的規定,歐盟法律特別將監管方案的選擇取決於成員國在商業行為領域的能力。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不僅適用於提供旅遊服務的貿易商,也適用於旅遊預訂網站(416)等中介機構,這些中介機構必須遵守前幾節中提到的關鍵規定。 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家身份、聯繫方式、適用的取消政策和旅行安全基本方面的重要信息,例如旅遊住宿是否配備煙霧和一氧化碳探測器,或者客運服務是否經過適當檢查和投保。 2021 年,消費者保護機構因在 Covid-19 大流行背景下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對 three 設立公司 家航空公司處以總計 登記公司 840 萬歐元的罰款。
此外,如果要求較高且行業參與者普遍滿足,這些規則可以為國家主管部門和法院審查是否存在不公平商業行為提供有用的參考。 法院詳盡地討論了國家規則何時可以阻礙聯盟內部貿易的問題。 在銷售協議清單中,法院包括了與分銷條件和方法有關的措施 (94)、與貨物銷售時間有關的措施 (95)、與貨物銷售地點有關的措施或對貨物的限制。 附件一第 11 台北的會計師 點應解釋為,如果該貿易商透過出版社論內容為出版物提供了物質價值的補償,則該貿易商已「支付」了透過出版社論內容促進產品銷售的費用。 設立公司 筆款項或以任何其他形式- 台北會計事務所 如果所述商家的付款與本出版物之間存在明確的聯繫。
然而,這些措施只有在與要實現的目標相稱的情況下才能被允許,而透過對歐盟內部貿易限制較少的措施無法實現該目標(100)。 由於本公告反映了撰寫本文時當前的專業立場,因此其中包含的指南可能需要稍後進行修改。 您只能向可移動物品的製造商或經銷商行使產品保固索賠。 如果產品不符合投放市場時有效的品質要求,或不具有製造商描述的特性,則該產品有缺陷。 如果可移動物體(產品)出現缺陷,您可以選擇主張第 1 點或產品保固索賠中規定的權利。 自交貨之日起一年內,如果您證明產品或服務是由 DE AGOSTINI Publishing 會計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 S.p.A. 記帳士 提供,則除了報告缺陷之外,沒有其他條件可以驗證您的配件保固索賠。 然而,在履行一年後,您有義務證明您所認識到的缺陷在履行時已經存在。 公司登記 我們的專家整理了本指南,以便您可以在您的企業中享受相同的好處。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28 點和第5(3) 公司登記 條還規定,供兒童使用的玩具或貿易商可以合理預見可能對兒童有吸引力的玩具不得包含直接邀請兒童購買額外產品的內容。 在金融服務 (430) 和房地產領域,最常被報告的不公平做法(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是廣告階段缺乏重要資訊和誤導性產品描述 (431)。 線上優惠可能不包含有關消費信貸重要特徵的信息,或者最初顯示的信貸成本可能不包括所有費用,或者可能不以清晰、易懂和明確的方式包括這些費用,如《消費者信用法》第7條第1 款所定義。 這些做法也可能涉及違反其他消費者保護立法,特別是《消費者信貸協議指令》和《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 貿易商未能在購買邀請中提供其郵寄地址和身分詳細資訊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b) 條。 此外,《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6(1) 條和《電子商務指令》第 5(1)(c) 條要求線上貿易商提供便於消費者與其聯繫的資訊。 上述指示的規定被視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會計師事務所 條意義內的重要訊息。 此外,《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和《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中所包含的資訊要求可能符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條規定的重要資訊。 個人資料、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具有經濟價值,並且通常與第三方共享。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和《消費者權利指令》)要求有關第三方賣家狀態的資訊必須基於該服務提供者的聲明,然後在線市場將其轉發給消費者。
其他中介機構,例如線上市場和價格比較服務,也提供透過其服務在不同產品和賣家之間進行搜尋的能力。 消費者期望搜尋結果是“中性的”或“有機的”,並且基於相當公正的標準。 然而,服務提供者在收到相關第三方商家的直接或間接付款後,也會在搜尋結果中加入付費廣告或提高產品的排名。 這些關於線下中介機構在商品符合性方面的責任的司法結論可能與歐盟法律規定的其他中介機構和貿易商的其他義務相關,包括在線環境中。 特別是,如果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線上中介機構根據(擬議的)合約表現為交易者,則可以對交易者與合約前資訊或合約履行相關的義務負責。 成本會計 公司登記 公司登記 2021年,執法機關對某網路遊戲業者和多家網路輿論機構違反附件一第28條規定的行為處以罰款。
但是,如果傳輸涉及相同交易者(即根據《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的相同資料控制者)提供的不同版本的服務,則此權利不適用。 國家當局對銀行提起法律訴訟,這些銀行提供了有關某些金融產品(即雷曼兄弟債券)固有風險的誤導性資訊(442)。 當當局考慮相關做法是否具有欺騙性時,他們考慮到該銀行透過出售這些債券的目標是不熟悉此類金融產品的普通經常帳戶持有人。 如果這些附加費無法提前計算,則必須正確告知消費者價格是如何計算的,並且他們可以「添加」到價格中。 若商家提供附加(可選)服務,可選費用資訊必須在顯眼位置顯示,與主要服務分開;經營者不得誤導消費者購買附加服務。 例如,可選費用可以是單間附加費、可選保險、座位選擇或託運行李(而不是手提行李)(398)。 會計報告 必須在購買邀請中告知消費者存在可選費用,並且無論如何最遲在預訂過程開始時告知消費者。 合格會計師 還應該明確的是,這些費用是可選的,消費者在決定購買額外服務時不應被誤導(399)。 此外,如果活動針對的是兒童,則附件一第 28 點尤其重要,因為它禁止針對兒童的招攬行為。
信中邀請孩子們在 10 歲生日之際到銀行分行領取他們的個人 Visa Electron 卡 (266)。 消費者知道付費產品的獨立價格,價格不會根據是否附帶免費產品而改變。 因此,商家不能對標示為「免費」的產品收取包裝費、裝卸費或管理費。 當商家提供「免費」優惠時,他們還必須在所有資料中明確說明上述不可避免的費用將由消費者承擔。 涉及《索賠條例》第 11 登記工商 條中未提及的某些醫生或衛生專業人員以及其他組織的建議的索賠。
國家法院認為,一家主要比較和預訂服務提供者允許飯店透過支付更高佣金來操縱排名,其做法具有誤導性 (351)。 如果建議的療程僅持續 30 分鐘,而以全價正常價格持續 60 分鐘,則此類優惠可能屬於第 6(1)(b) 設立公司 和 (d) 條(誤導性降價),除非消費者被告知這明確告知。 如果一個平台允許消費者一起購買產品,從而獲得更好的價格(「集體購買」平台),那麼他們必須清楚地告知消費者該產品的特徵和價格以及賣家的資訊。 首先,團購後所獲得的產品/服務的特性不能比平常價格下所獲得的產品/服務的特性差,除非明確告知消費者這一點。 必須明確說明消費者可以使用購買選項的條件(例如,最低客戶數量、優惠持續時間)。 會計 此類資訊可以讓消費者了解平台上的產品和賣家的可用性並不完整,並且可以透過其他資訊管道找到其他報價。 它們還有助於避免消費者被標有“最佳交易”或“建議選擇”的清單誤導的風險。
以下的流程圖顯示了所附的商業行為「黑名單」以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一般條款 - 即第 6-9 條。 設立公司 如果一種商業行為僅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則該商業行為被視為不公平,因此會受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禁止。 歐洲法院在 Bankia 台北會計事務所 案 (65) 的判決中回顧,根據不公平條款指令審查合約條款公平性的國家法院甚至可以依職權評估在此期間商業慣例的不公平性質。 此類資訊要求通常比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資訊要求更為具體。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其他歐盟立法中與商業通訊相關的資訊要求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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