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盟創辦公司的一種有吸引力的方式 汽車租賃公司租賃滿箱汽車時,消費者必須提前支付燃油費的信息,第6條第(1)(b)和(d)條,第7條第(1)條和第7條基於a)點和第 . 公司設立 此成本可能被認為是非可選的,因此根據指令第 公司登記 6(1)(d) 條和第 7(4)(c) 條構成產品總價格的一部分,並且有關此的資訊必須在預訂流程開始之前提供延長時間。 根據第 7(4)(b) 條,交易者必須提供其郵寄地址和身分詳細資料。 根據《電子商務指令》第 7(5) 條和第 會計事務所 5(1)(c) 條,貿易商的電子郵件地址也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重要資訊。 這些資訊必須易於找到(即不包含在一般條款和條件中或單獨的資訊頁面/連結中),並且必須可以直接且持續地存取。 如果《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涵蓋的線上平台不符合這些專業謹慎要求或以其他方式不公平地向用戶做廣告、銷售或提供產品,則可能違反歐盟消費者保護法。 他們不能為自己的商業行為援引《電子商務指令》規定的中介機構的責任豁免權,因為這種豁免權僅適用於應第三方請求儲存的非法資訊。 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專業謹慎義務,平台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無需承擔一般監控或事實調查義務),以使第三方貿易商能夠遵守歐盟消費者保護和行銷法律。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2條明確規定,所有索賠(包括環境索賠)必須基於主管機關能夠核實的證據。 然而,就食品而言,JRC 2020 年的一項研究表明,在所研究的食品和成員國中,變異差異對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有不同的影響。 在了解食品的不同性質後,消費者在某些情況下更喜歡「國內」版本的食品,而在其他情況下則更喜歡「外國」版本的食品(180)。 會計服務 虛假陳述商家(包括其商業行為)或產品經過公共或私人實體的認可、批准或許可,或在不遵守認可、批准或許可條款的情況下做出此類聲明。 因此,如果由於過於可信和無知,一些消費者甚至被最誠實的商業行為所欺騙,或者對此做出非理性反應,那麼這種商業行為可能不會被歸類為欺騙性行為。 該標準在審查與弱勢消費者有關的商業行為時增加了相稱性要素。 設立公司 如同序言 18 中明確提到的,平均消費者測試不是統計測試。 這意味著國家當局和法院應能夠根據自己的判斷,考慮消費者的一般推定期望,確定某種做法是否可能誤導普通消費者,而無需委託專家報告或專家委員會。 消費者保護機構對收債人提起訴訟,指控其使用與官方機構使用的標誌、名稱和文件類似的標誌、名稱和文件。 該交易員給顧客留下了誤導性的印象,認為他正在執行官方法院命令,以便讓顧客償還債務,而事實上,這項權力是公共當局保留的 (130)。 貿易商在提出道德和企業社會責任主張時也應謹慎,這可能涵蓋貿易商經營方法的各個方面,例如工作條件、動物福利、慈善捐款等。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透過將社會、環境、道德和消費者考慮納入其業務運營和核心策略,對其對社會的影響承擔責任。 計算罰款時要考慮的相關銷售收入是在實施罰款的成員國實現的銷售收入。 購買邀請是一個比廣告更狹義的概念,並非所有商業通訊都構成第 2(i) 條意義內的購買邀請。 第 2(i) 稅務規劃 會計事務所 條定義的最後一部分(「從而使消費者能夠進行購買」)並未要求商業通訊提供消費者用於購買商品的機制(例如電話號碼或優惠券)。 這意味著產品行銷中提供的資訊必須足以讓消費者決定是否以給定的價格購買給定的產品。 附件一第 22 點禁止作出虛假聲明或造成虛假印象,顯示商人的行為並非出於與其自身貿易、業務、工藝或專業相關的目的,或冒充消費者。 附件一第 eleven 公司設立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點禁止在貿易商已支付促銷費用的情況下,在書面和電子媒體中使用「社論內容來促進產品銷售,但消費者從內容、圖像中無法清楚地看出這一點」或聲音(「廣告」、社論廣告)」。 在這些情況下,負責食品法的當局會檢查食品相關消費者資訊法規以及定義成分要求的相關產品特定法規的遵守情況。 在由不同機構負責執行不公平貿易行為指令和相關食品立法的成員國中,這些機構應密切合作,以確保對同一貿易商和/或交易行為的調查結果保持一致。 會計師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12 條涵蓋了貿易商提出的主張,即儘管存在顯著差異,但商品仍被合理地銷售為相同商品。 第 12 登記公司 條要求成員國授權國家法院和當局要求貿易商提供事實主張正確性的證據。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2)(c) 條明確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欺騙性「雙重品質」行銷行為的適用,並為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處理此類欺騙性行為提供了更明確、更具體的法律依據。 本指南取代並廢除了 2017 年委員會關於將(原始)不公平貿易行為指令應用於「雙質量」食品的通訊 (178)。 公司登記 慈善機構或其他道德組織可能有資格成為不公平交易行為指令下的交易者,這取決於它們是否開展商業活動(例如銷售符合某些道德標準的產品)。 此外,如果要求較高且行業參與者普遍滿足,這些規則可以為國家主管部門和法院審查是否存在不公平商業行為提供有用的參考。 法院詳盡地討論了國家規則何時可以阻礙聯盟內部貿易的問題。 在銷售協議清單中,法院包括了與分銷條件和方法有關的措施 (94)、與貨物銷售時間有關的措施 (95)、與貨物銷售地點有關的措施或對貨物的限制。 附件一第 11 會計事務所 點應解釋為,如果該貿易商透過出版社論內容為出版物提供了物質價值的補償,則該貿易商已「支付」了透過出版社論內容促進產品銷售的費用。 記帳士 筆款項或以任何其他形式-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如果所述商家的付款與本出版物之間存在明確的聯繫。 在/從另一個成員國購買時,有時會發生貿易商公開拒絕向某些消費者銷售或根據消費者的居住地或國籍進行價格歧視的情況。 這種做法既可以在網上進行,也可以在實體購物期間進行。 台北會計事務所 商家可以使用地理位置技術,例如消費者的 IP 位址、家庭住址、信用卡發行國家等。 會計師事務所 拒絕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或自動將其重新導向到當地網上商店或為價格歧視的目的。 商業元素的揭露必須清晰、適當,並考慮到行銷發生的媒介,包括背景、展示、時間、持續時間、語言、目標受眾和其他考慮因素。 此揭露必須足夠重要,以便充分告知接收該內容的普通或弱勢消費者。 合格會計師 例如,如果有關商業通訊的資訊未顯著顯示(例如長免責聲明末尾的主題標籤;僅標識交易者)或要求消費者採取進一步行動(例如點擊「閱讀更多」按鈕)(360)。 一些社交媒體平台已成為廣告、產品發布和消費者評論的場所。 因此,由於商業元素與用戶生成的社交和文化內容混合在一起,它們可能會增加隱藏廣告的風險。 此外,消費者可能不會總是意識到零售商正在使用社群媒體進行行銷目的。 對此,法院認為產品名稱中不能含有「環境」一詞(306)。 如果沒有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電動汽車租賃是「綠色」的說法可能會被認為具有誤導性。 特別是,如果汽車充電所需的電力來自不可再生能源,汽車租賃服務仍然會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302)。 由於「有意識」和「負責任」等術語可以指許多方面,包括社會和經濟環境,因此即使有資格,此類說法也可能具有誤導性,因為它們含糊不清。 國家主管部門在競賽廣告中發現了使用擴增實境 (AR) 進行的直接通話。 讀者將 AR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應用程式下載到手機上並觀看與視訊資料相關的故事。 故事的最後,應用程式中出現命運之輪,讀者有機會贏得音樂會門票。 如果讀者沒有幸運地中獎,幸運輪旁邊會出現一個鏈接,鼓勵讀者“查看門票”。 據國家當局稱,這是直接邀請購買,特別是因為可以透過連結購買門票。 台北會計事務所 國家當局也認為AR內容和廣告是針對兒童的,並發佈在針對兒童的漫畫書中(267)。 如果套餐價格中包含該元素的成本,則交易者不得使用「免費」標記來描述套餐中的特定元素。 例如,商業實踐涉及透過銷售管道促銷的獨特產品,以便將銷售集中於特定且有限的接受者群體(例如特定職業),情況可能就是這種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給定群體的普通成員可能擁有普通消費者不一定具備的更具體的知識或特徵,這對商業實踐效果的評估產生直接影響。 鑑於與普通消費者的一般類別的偏差,「特定消費者群體」必須具有充分的可識別性、範圍有限且同質性。 如果無法確定特定群體,則評估應側重於一般平均消費者基準。 從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角度來看,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是商業行為的透明度。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條和第7條,經營者不得在可能影響消費者交易決策的方面誤導消費者。 更具體地說,第 7 條第(2)款和附件一第 22 節防止貿易商隱瞞商業行為背後的商業意圖。 另請參閱第 3 會計服務.4 節,關於在數位產品的描述中使用「免費」聲明,該聲明可能違反附表 I 公司登記 第 20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a) 條涉及專業謹慎的要求,似乎與房地產和金融服務領域與消費者打交道的貿易商特別相關 (429)。 作為交易者,他們必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其交易活動相關的規定。 例如,有關產品原產地或道德方面的資訊不得具有誤導性。 該條例第6條第(1)款的條件,例如,如果誤導性廣告針對歐盟消費者並損害了歐盟消費者的集體利益,則適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根據該法令第6條第4款,法律選擇協議不得偏離適用的法律。 根據《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 51(1) 條,該規定適用於成員國適用歐盟法律,也適用於成員國執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規定。 除此之外,該憲章包含有關保護個人資料(第 8 登記工商 條)、兒童權利(第 24 條)、消費者保護(第 38 條)以及獲得有效補救和公平審判的權利(第 47 設立公司 條)的規定。 購買某些房地產開發案公寓的消費者註意到,大樓建成後,公寓沒有連接供水或電力系統。 相關資訊可能是關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和第 7(4)(a) 條規定的「產品基本特徵」的重要資訊。 此外,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如果此類虛假或誤導性資訊可能會誘導消費者,則可能會受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規定的禁止。 特定行為違反 TFEU 第 101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或 102 條這一事實並不自動意味著根據《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該行為也是不公平的(反之亦然)。 然而,在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評估商業行為的不公平性質時,如果可以認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第2款所載「專業謹慎」的一般規定,則必須考慮違反競爭規則。 法院審查了家樂福案(74) 中《誤導性和比較廣告指令》與《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之間的相互作用,該案涉及《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第7 條含義內的潛在誤導性比較廣告。 Dyson v BSH (24) 案的判決強調了與特定部門歐盟文書的資訊義務的相互作用。 該案件涉及吸塵器的標籤,以及缺乏有關測試條件的具體資訊(相關行業特定規則沒有要求)(25)是否可能構成誤導性遺漏。 法院確認,如果《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特定部門立法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這意味著在這種情況下,歐盟能源標籤不需要的資訊不能被視為“相關資訊”。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敘述(14)明確指出,完全協調並不妨礙成員國在國家法律中定義某些產品的主要特徵,如果邀請購買,這些特徵的失敗將被視為重大。 它也明確指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能違反歐盟法律的規定,歐盟法律特別將監管方案的選擇取決於成員國在商業行為領域的能力。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不僅適用於提供旅遊服務的貿易商,也適用於旅遊預訂網站(416)等中介機構,這些中介機構必須遵守前幾節中提到的關鍵規定。 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家身份、聯繫方式、適用的取消政策和旅行安全基本方面的重要信息,例如旅遊住宿是否配備煙霧和一氧化碳探測器,或者客運服務是否經過適當檢查和投保。 2021 年,消費者保護機構因在 Covid-19 大流行背景下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對 3 記帳士 家航空公司處以總計 840 萬歐元的罰款。 它還指出,該行為準則可以作為確定職業行為的參考,即使對於非協會成員的公司也是如此(153)。 法院在Gelvora案判決中確認,收債公司與消費信貸協議違約債務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其債務已受讓給該公司,確實屬於債務追收公司的客觀範圍。 《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第21條要求採取一致行動的成員國主管機關以高效、有效和協調的方式採取執法措施,包括對大規模侵權或不當行為負責的貿易商實施制裁。 「廣泛侵權」和「歐盟層級的廣泛侵權」是《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110)第3條第(3)款和第(4)款定義的跨國侵權行為。 第13 條第(3) 和(4) 款提供了額外的、更規範的規則(與第(1) 款中包含的一般規則相比),涉及根據《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根據國家法律必須採取的一致行動的製裁措施。 同時,另一個成員國對同一貿易商因同一侵權行為實施的製裁也可能與根據國家法律和《消費者保護合作組織》第 登記工商 10 條第(2)款適用一罪不二審原則相關。 工商登記 本指令適用於工商企業在執行與產品相關的商業交易之前、之後以及執行過程中針對消費者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線上市場、搜尋引擎、專業旅遊評論網站、比較工具和社交媒體通常提供評論的機會。 因此,提供消費者評論的貿易商必須採取合理且適當的措施,以確保它們反映消費者對特定產品的真實體驗。 會計 「評估」一詞應廣義地解釋為包括與等級評級相關的實踐。 國家法院認為,可能被視為沒有商業意圖或目的的比較展示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定。 法院認為,比較工具沒有明確識別這種顯眼的展示是付費的,這一事實可能會嚴重扭曲消費者的經濟行為(350)。 登記公司 此外,根據第7(1)(d)條,耐久性也是客觀合格要求之一(第2(13)條定義為「產品在正常使用下維持其所需功能和性能的能力」)。 一家礦泉水公司在產品廣告中打出「零影響」的口號,聲稱礦泉水的生產和銷售對環境沒有影響。 然而,該公司無法證明除了參與環境補償項目之外,它還參與了減少其產品對環境影響的具體活動。 據此,國家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認定「零影響」運動體現了一種能夠影響消費者商業決策的不公平商業行為(317)。 應根據需要對聲明進行審查和更新,同時考慮到技術發展和類似產品的出現或可能影響聲明準確性或及時性的其他情況。 財務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