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unting3c (479)
在歐盟創辦公司的一種有吸引力的方式
消費者越來越重視某些商品或其成分的環境影響、地理來源、生產方法、化學成分等。 類似的包裝向消費者表明,仿冒產品在品質和特徵上與相關品牌相似,或至少比他們想像的更相似。 因此,類似的包裝給消費者的印像是產品之間只能比較價格(而不是價格和品質的組合)。 國家法院認為,門票已被轉售的事實是門票的基本特徵,因為原始賣家可以拒絕轉售門票的買家入場 (158)。 執法機構以缺乏專業照顧為由,對一家提供衛星電視服務的貿易商提起訴訟。 儘管合約是有固定期限的,但如果消費者在合約到期日沒有採取行動反對續約合同,則貿易商認為合約自動續約(152)。 公司登記 2016 年一項關於消費者脆弱性的委員會研究發現,未通過輕信測試的人比其他人更有可能在選擇優惠時遇到問題。 此外,那些認為自己容易受騙的人在遇到問題時不太可能抱怨,並且更容易感到身為消費者的脆弱。 關於年齡,從不同年齡的消費者的角度來審視商業實踐也許是合適的。
在所有情況下,當我們首次嘗試與您聯繫時,我們都會提供與您的請求或投訴相關的更多詳細信息,包括後續步驟及其時間要求。 第 eleven 工商登記 條與不為類似第 10 條所提及的行為準則提供法律約束力的國家法規並不衝突。 國家立法允許僅在主管行政機關許可的情況下公佈最終銷售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消費者,而不僅僅是為了保護競爭對手和其他市場參與者。 即使消費者可以透過多種方式獲得獎品,甚至是免費的,這種做法也是被禁止的。 為了將商業通訊歸類為購買邀請,它不必包含實際的購買機會或在產品附近展示並同時看起來是這樣的機會。 該指令的全面協調性質與全面禁止連結優惠的國家法規相悖,即使此類國家法規提供了更高水準的消費者保護。 (360) 例如,國家廣告自律機構就與意見形成行銷相關的揭露的具體考慮因素和範例提供了額外的自律指導。 (52) 93/13/EEC 指令第 3(1) 條。 (4) 指令第 4 登記公司 條和第 (5)、(12) 和 (13) 條。 報價必須明確說明可以選擇的額外服務的價格和詳細信息,特別是個人豁免選項,在此基礎上減少發生損壞時需要支付的金額,以及主要是駕駛員仍需要支付的費用。
根據《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 51(1) 條,該規定適用於成員國適用歐盟法律,也適用於成員國執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規定。 除此之外,該憲章還包含有關保護個人資料(第8 條)、兒童權利(第24 條)、消費者保護(第38 條)以及獲得有效補救和公平審判的權利(第47 條)的規定。 特定行為違反 TFEU 第 one hundred and one 合格會計師 或 102 條這一事實並不自動意味著根據《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該行為也是不公平的(反之亦然)。 然而,在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評估商業行為的不公平性質時,如果可以認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第2款所載「專業謹慎」的一般規定,則必須考慮違反競爭規則。 購買某些房地產開發案公寓的消費者註意到,樓房建成後,公寓沒有接通供水或供電系統。 相關資訊可能是關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和第 7(4)(a) 條規定的「產品基本特徵」的重要資訊。 根據第 6 (1) 條 (e) 點,公寓與這些系統的連接需要額外的服務這一事實也很重要。 2021 年,消費者保護機構因在 Covid-19 大流行背景下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對 three 會計服務 家航空公司處以總計 840 萬歐元的罰款。 在旅行限制解除期間,由於突發衛生事件,航空公司繼續取消航班並發放代金券,而不是向乘客提供退款,被認為違反了專業護理規則。
商品的自由流動並不一定意味著單一市場所有部分的所有產品都必須相同。 儘管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購買哪些產品,但企業經營者也有權行銷和銷售具有不同成分或特性的商品,只要他們充分尊重歐盟立法(無論是在產品安全、標籤或其他橫向或部門方面,無論立法如何) )。 其目的是,只有在合理假設貿易商預見到商業行為會對弱勢消費者產生負面影響的情況下,才對貿易商施加責任。 特別吸引青少年的廣告產品可以利用他們的不成熟和輕信、粗心或魯莽以及願意冒險的特徵。 […] 該指令第 2 條的 k) 點必須解釋為“商業決策”的概念包括與消費者是否購買產品的決定直接相關的所有決策。 在某些情況下,消費者看似在向其他消費者銷售產品,但實際上這些人本身是代表商人或貿易商行事(「變相」企業對消費者銷售)。 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透過歐洲消費者保護合作網路 (CPC) 採取行動,針對提供應用程式內購買的網路遊戲實施了聯合執法措施。 據澄清,雖然應用程式開發者主要對應用程式的內容負責,但應用程式商店提供者也可以負責確保在其平台上運行的遊戲不包含對兒童的直接吸引力(115)。 因此,為了確定罰款金額,國家當局可以使用做出製裁決定時(即上一營業年度)可用的最新年度銷售數據。 第 thirteen 公司登記 登記公司 條第(5)款要求成員國向委員會通報有關制裁的國家規則及其後續修正案,即透過描述相關國家規定的具體通知,而不僅僅是作為換位措施一般通知的一部分。
消費者自發現品質缺陷之日起兩個月內通知銷售者的,可以行使因品質缺陷而產生的權利。 如果賣家懷疑產品有缺陷,則必須在收到請求後 eight 天內以書面回覆消費者。 先前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的投訴代碼必須放置在退回的產品旁邊。 記帳士 如果您在取消期限內發送取消聲明,我們認為您已按時提交。 您也可以向您居住國的資料保護機構或愛爾蘭的資料保護委員會 (DPC) 提出投訴,該委員會是 NCH 在 設立公司 EEA 指定的主要監管機構。 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生產力需要決心、有效的時間管理和利用技術。 請立即聯絡我們,讓我們支持您財務成功,同時讓您的獨資企業蓬勃發展。 因此,當您憑藉 30 個最佳個人商業創意之一踏上成為自己老闆的旅程時,請記住,堅實的財務基礎至關重要。 第七步涉及購買商業保險,以保護您的企業免受風險和責任—提供財務保障。 請務必查明並遵循您所在地區的特定註冊要求,以確保合法合規並正式建立您的業務。 根據您所在的位置和您選擇的業務,註冊過程會有所不同。 這通常意味著向相關政府機構或部門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表格。
此揭露必須足夠重要,足以充分告知接收該內容的普通或弱勢消費者。 設立公司 例如,如果有關商業通訊的資訊未顯著顯示(例如長免責聲明末尾的主題標籤;僅標識交易者)或要求消費者採取進一步行動(例如點擊「閱讀更多」按鈕)(360)。 一些社交媒體平台已成為廣告、產品發布和消費者評論的場所。 因此,由於商業元素與用戶生成的社交和文化內容混合在一起,它們可能會增加隱藏廣告的風險。 此外,消費者可能不會總是意識到零售商正在使用社群媒體進行行銷目的。 設立公司 貿易商提供的關於他們採取了哪些步驟來確保所發表的評論來自實際使用或購買該產品的消費者的資訊也很重要,因為透過分析這些資訊來評估該貿易商是否是附件一新的,23b 。
除第 7(2) 條外,《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也禁止某些涉及在所有情況下隱瞞商業意圖的具體做法。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的普通消費者概念必須始終根據條約第 114 工商登記 條進行解釋,該條規定了高水準的消費者保護。 法院一貫認為,即使在消費者不質疑合約條款公平性的情況下,國家法院也必須依職權評估不公平合約條款 (62)。 登記工商 依職權檢查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考慮到《合約不公平條款指令》建立的保護制度是基於這樣的原則:與賣方相比,消費者在談判機會和利益方面均處於不利地位。 水平,這種情況導致接受賣方預先確定的條件,而消費者無法影響其內容(64)。 因此,存在一個真正的危險,即消費者,特別是由於缺乏意識,不會依賴旨在保護他們的法律規範。 因此,在商業慣例方面,《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不涵蓋關於保護人的尊嚴、防止基於性別、種族或宗教的歧視,或描繪裸露、暴力或反社會行為的國家規則。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並未排除在最終價格無法「事先合理計算」的情況下使用「底價」。 由於該領域存在大量歐盟部門立法,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安全網」性質在此尤為明顯(435)。
如果沒有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電動汽車租賃是「綠色」的說法可能會被認為具有誤導性。 特別是,如果汽車充電所需的電力來自不可再生能源,汽車租賃服務仍然會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302)。 國家主管部門在競賽廣告中發現了使用擴增實境 (AR) 進行的直接通話。 讀者將 AR 應用程式下載到手機上並觀看與視訊資料相關的故事。 企業治理 登記公司 故事的最後,應用程式中出現命運之輪,讀者有機會贏得音樂會門票。 合格會計師 如果讀者沒有幸運地中獎,幸運輪旁邊會出現一個鏈接,鼓勵讀者“查看門票”。
特別是,平台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台北會計師 條和第 7 條規定的透明度要求,要求平台在向消費者促銷、銷售或提供產品時不得進行誤導性活動和遺漏。 在涉及「免費信貸」優惠的案件中,消費者保護機構認為,如果消費者必須簽署包含額外費用的信用保險合約才能獲得「免費信貸」優惠,則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20點的範圍。 一家線上零售商在其網站上宣傳了許多產品,包括衣服和化妝品,因為它們對健康有各種積極作用(例如止痛藥、睡眠增強劑、除皺劑)。 國家當局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將其列為禁止的欺騙性商業行為 (255)。 此外,對於專業人士(即商人和醫生)的藥品和醫療廣告有具體的限制(即禁止)。 該領域的所有誤導性廣告案例(無論是否獲得授權的貿易商)都將觸發相關歐盟或國家規則的適用,並將受到相關執法和處罰制度的約束。
因此,基於對普通消費者的審查,儘管《不公平貿易行為指令》的本質是旨在完全統一,但從理論上講,基於社會、文化和語言因素,要求外國貿易商提供額外資訊是合理的。 這意味著,遺漏此類資訊可能會欺騙目的地國的消費者,但不會欺騙產品原產國的消費者。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一般條款(第 5-9 條)涉及能夠扭曲消費者經濟行為的不公平、欺騙性和侵略性商業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敘述(13)也提到「不屬於貿易商與消費者之間的任何合約關係,並且在合約簽訂後和履行期間出現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適用於視聽媒體服務中的不公平商業行為,例如欺騙性和侵略性行為,只要上述條款未涵蓋。 這構成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第(5)款規定的重要資訊。 法院也發現,《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排除了禁止虧本銷售的國家規定,但僅限於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範圍內 (18)。 例如,法院澄清,《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適用於透過要求每週休息一天來阻止商人每週營業 7 天的國家規定,因為這一具體規定並非旨在保護消費者追求相關目標(9) 。 設立公司 (377)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9) 條允許成員國進一步規範涉及賭博活動的 B2C 商業行為。
例如,在機動車輛貿易中,價格抵銷協定被認為是常見做法。 經銷商購買消費者的二手車,消費者向經銷商購買另一輛車。 在這種情況下,商家的購買行為可以被視為消費者給予交易消費者方報酬的一部分。 法院就 Kirschstein 案中與商業慣例概念相關的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的範圍限制提供了指引。 項目管理 對於此類侵權行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3(3)條要求成員國確保可以處以罰款,最高罰款至少為貿易商年營業額的4%。 因此,成員國可以將最高罰款門檻設定為高於貿易商年營業額的 4%。 他們也可能選擇根據更大的基準來罰款,例如零售商的全球銷售額。 同樣,他們可以將在消費者保護合作框架內採取一致行動的製裁範圍擴大到其他類型的侵權行為,例如國內侵權行為。 例如,在 Total Belgies 案中,法院認為全國範圍內禁止關聯報價違反了指令 公司登記 (5)。
儘管一些平台報告稱他們正在採取措施限制虛假評論,但問題似乎日益嚴重,並導致執法活動增加。 由於持續缺乏定期評估,尤其是對新產品或新進業者的定期評估,這些欺騙性做法的影響更加嚴重(352)。 永續產品倡議目前正在研究生態設計指令的修正案,以將該指令的範圍擴展到能源相關產品之外,並將其應用於盡可能廣泛的產品中 (333)。 一位商人在販售糖果包的廣告中聲稱,每賣出一包糖果,就種一棵樹。 不過,商家已經約定種植一定數量的樹,無論賣出多少包糖。 國家法院支持了監察員的主張,即該聲明構成誤導性廣告,因為它利用了具有環保意識的消費者的輕信行為 (305)。 一家郵購公司發送宣傳資料,聲稱消費者「100%保證是被選中接收電子產品的人之一」。 消費者實際上必須在兩天內做出回應,並支付 19.ninety nine 登記公司 歐元來支付「管理和交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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